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職稱評審工作進一步激發專業技術人員活力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全國干部教育培訓規劃(2023-2027年)》(以下簡稱《規劃》),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5年9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批準 2015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發布 2023年8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修訂 2023年9月19日中共中央發布)
國辦發〔2023〕11號
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政策支持、企業主體、社會參與的高技能人才工作體系。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培養體系、評價機制更加科學完善。
加強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的適用對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紀律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
依據《河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本規劃,主要明確“十四五”時期全省人才發展、人力資源開發和就業促進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是我省今后五年建設人才強省、打造“技能河南”和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國有企業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指引提出,科技人才薪酬制度體系包括崗位評價和職級評定、績效管理、薪酬結構、薪酬水平確定和調整、中長期激勵等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豫政〔2019〕2號),現將《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國有企業新設企業或機構增人增資有關政策規定意見的函》(人社廳函〔2022〕119號,以下簡稱《意見》)轉發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2〕7號),加強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規范個人養老金運作流程,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個人養老金是指政府政策
10月22日,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并一致通過十九屆中央委員會提出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決定這一修正案自通過之日起生效。其中,大會同意把充分發揮人才作為第一資源的作用,促進國民經濟
技能人才是支撐中國制造、中國創造的重要力量。加強高級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對鞏固和發展工人階級先進性,增強國家核心競爭力和科技創新能力,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參保單位:為更好地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暢通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渠道,保障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現就進一步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第一條 為了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健全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建設德才兼備、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完善從嚴管理干部隊伍制度體系,根據《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
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鄭政辦﹝2016﹞60號)精神,結合省直實際,現對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如下調整...
一個窗口,五項社保全部辦理——這一美好愿望將在我省變為現實。10月24日,河南省社會保障局在鄭州正式揭牌,標志著我省社會保險經辦工作正式邁入“五險合一”的新階段...
第一條 為加強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強化社會輿論監督,促進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根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令第514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原國家人事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人事部令第9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2008年1月起實行新的年休假辦法。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第一條 為了保障職工生育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期間的基本生活和醫療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要求,經河南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廳、財政廳5月10日聯合下發通知,決定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從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為19%;失業保險費率再降低0.5個百分點,由2%降為1.5%...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全部涉及到人,大部分涉及民生,關系群眾切身利益,是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大力推進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建設,在創新和改進公共服務方面積極探索,取得了明顯成效。